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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召开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大会

更新时间:2011-09-0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9月7日上午,芦淞区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大会在区政府中会议室召开。芦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涛主持会议。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帮办主任谭斌发、芦淞区司法局局长张蓉、芦淞区法院副院长谭夏先、芦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湘文、芦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樊鹏、芦淞区各司法所所长出席了大会。39名社区矫正人员到会接受警示教育。

  会上,芦淞区司法局主任科员李汉连对到会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应服从和遵守的相关法纪进行了训告。同时阐述了宽严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生活、认真工作,争取在监外得到减刑等奖励。

  芦淞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在警示教育讲话中,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自信、自立;要定好自己的位;要服从监管,遵守矫正制度;要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能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谭斌发到会通报了全市的社区矫正情况,并对芦淞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矫正对象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二是矫正机构要加强管理;三是矫正工作要积极创新。

  芦淞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涛最后强调了矫正工作纪律,并告诫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应自觉接受司法所的日常管理,服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具体管理、教育,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