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安排,2011年我局承担着加强住房保障 “为民办实事”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将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责任目标
按照“为民办实事”责任目标,需新增廉租住房865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100户。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肖立志
副组长:唐巧玲
成 员:强国胜、陈剑青、李云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局三楼办公室,唐巧玲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剑青为联络员,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在日常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了十件实事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责任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根据株洲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关于调整和分解2011年民办实事部分考核指标任务的通知》(株考发〔2011〕9号)文件精神,我区为民办实事指标任务调整为新增廉租住房865套(其中区教育局46套、城建局83套、南方公司736套),我局联合区教育局、南方公司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倒排时间表。
2、广发宣传,在群众基础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在全区营造了合力建设的良好氛围。
3、细化责任,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将任务分解到教育局、三三一公司,经办责任人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和及时推进,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及评优评先标准,促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4、突出重点,在整体效果上下功夫。在稳抓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创造完备的基础环境和优良的居住环境。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在抓实上下功夫,提升城区建设的整体效果。
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