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3-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3月1日起,芦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将对不按规定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今天是此方案实施的第一天,芦淞区城管大队南片区的负责人龙超带领执法队员对辖区内违停车辆进行了锁车处理,在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和抗拒时,城管队员耐心解释教育、缓解矛盾,最后当事人虚心接受了处理并保证今后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此次整治行动是我大队在清理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的一次新举措,同时也积极响应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