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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书

更新时间:2012-04-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切实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单位本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的原则,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省、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指示和

  规定,切实履行好本街道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职责。

  二、顾全大局和长远利益,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办事情,

  决不因本街道利益和眼前利益影响全区经济发展环境。

  三、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损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予

  以坚决自觉地制止和查处,决不隐瞒、姑息。

  四、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三保”、“六新”要求,积极

  配合区委、区政府,深化“三大战役”,做强“三大主业”,推进“三大工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决不擅自变更标准和增设项目乱收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芦淞区工

  作问责办法》,提高办事效率,搞好政务公开,遇事决不推萎拖延。

  七、认真及时处理和完成好领导以及市、区优化办交办的

  各项工作。

  以上承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项负责,具体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业务工作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如果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