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4-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切实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单位本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的原则,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省、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指示和规定,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实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及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三、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公示办公制度、办事程序、时限和处罚标准。
四、确保廉洁从政,严禁执法人员采取索、拿、卡、要、报等以公谋私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格查处,绝不姑息。
五、密切与辖区内企业的沟通联系,竭诚为企业服务,及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城市管理问题,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六、认真、及时处理和完成市、区优化办的各项工作。
以上承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如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