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迁移 > 工作动态

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城镇小集体职工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更新时间:2012-09-2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根据湘政办发〔2012〕18号、湘人社发〔2012〕45号文件精神,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城镇小集体职工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工作。通过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后,截止目前首批符合条件的城镇小集体职工共有26名(其中25名到龄人员,1名未到龄人员),他们均已办理参保手续,共缴费390800元。首次发放待遇,只需他们参保后人均缴纳约15030.77元,到龄的25人即可享受从2012年元月计发国家发给的基本养老金,共123660元,人均享受待遇约4946.4元/人,确保首批城镇小集体参保职工度过快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预计10月份起首批城镇小集体参保职工将按月享受560-620元不等的养老金,并且这类人员今后还可按相应的国家政策享受待遇调整。此次将芦淞区城镇小集体职工纳入企业基本职工养老保险,是利民惠民的又一举措,初步解决历史上城镇小集体职工的遗留问题,同时实现这些城镇小集体职工老有所养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