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0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株洲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的通知》(株发改[2012]66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11月1日下午,芦淞区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推广会在区发改局会议室召开,区发改局副局长徐治江主持会议,与会人员有各乡办、区直有关单位以及三家推广企业代表。
会上,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关于下达株洲市芦淞区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的通知》(芦发改字〔2012〕59号),明确推广任务,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徐局长就如何落实好该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审核汇总工作。二是加大宣传,科学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分解到社区(居委会)、村,各职能局(室)要将任务切实分解到对口的下属单位、学校、企业、市场、厂矿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规范程序,把握原则。第一把握时间。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与推广活动,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推广任务。第二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情况,对登记的用户,要保证真实性、可靠性,确保推广任务顺利完成。
随后,三家推广企业代表分别向与会单位发放产品样品、宣传资料以及登记表,并各自做产品介绍、售后及推广设想。
最后,区发改局副局长郑炬作总结发言。一是提高认识;二是宣传推广;三是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