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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百余新生儿随母享受新农合政策

更新时间:2012-11-0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11月2日,家住芦淞区五里墩乡关口村下石丰组的3个多月大的唐语晨宝宝从株洲市一医院出院了,这次因新生儿肺炎住院共花费3870元,芦淞区合管办给她支付了新农合住院补偿金1866元。从2012年8月9日出生以来,她已先后4次住院治疗,共得到芦淞区合管办支付的新农合住院补偿金9505元。她的父母高兴地说,芦淞区实行新生儿随母亲享受新农合补偿的政策,解决了孩子看病的后顾之忧。

  为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就医保障力度,让更多的农村儿童从新农合政策中受益,从2011年下半年起,芦淞区实行新生儿随母亲享受新农合补偿的政策,将未参合新生儿治疗费用随母亲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只要母亲在怀孕期间参加了新农合,婴儿一出生即享受新农合待遇。截止到10月31日,芦淞区共补偿因疾病住院的新生儿168人次,补偿金额27.45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