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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换证和建立“两证”人员数据库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1-2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芦法办通〔2012〕3号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换证和建立“两证”人员数据库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区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换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及建立“两证”人员数据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证”培训发证对象
依照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的规定,本次培训发证对象为本区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申领省人民政府统一监制的新制式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接受委托的组织)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包括党团工会人员、行政内务人员、临时工、合同工
)都应参加本次培训,申(换)领证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除外。
    二、“两证”培训考试内容和方式
培训考试内容分为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综合法律知识由区级政府法制部门组织集中授课,以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作为统一培训教材,考试试题从省政府法制办题库中随机抽选。培训场地、授课和考务等费用由申办单位负责。
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培训内容和考试试题由主办单位自定,考试成绩报区政府法制机构作为申(换)领证件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两证”培训换证程序
经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且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可申请换发证件。
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如下顺序进行培训换证:
1.各行政执法部门确定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报区政府法制办审定,经审定交费领取培训教材(培训教材《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人手一册,价格每本26元,证件工本费每证30元);
2.区政府法制办综合各单位上报的应培训人员情况,开展综合法律知识集中授课与考试(培训、住宿、场地、考务等费用按照政策和实际情况收取);
3.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上报区政
府法制办,政府法制部门结合参训人员培训情况及综合法律知识、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核定拟发证人员;
4.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拟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