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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残联组织学习八项规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更新时间:2013-03-1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近日,芦淞区残联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集中学习省、市、区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细则》的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由区残联理事长邓国成主持。会议要求区残联全体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不走过场,严格落实“八条禁令”规定,把芦淞区残联的作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会上,详细学习了“八条禁令”规定,并进行了探讨式发言对其需要特别警醒的地方进行了重点讨论,使学习更加深刻、到位。邓理提出,针对这次学习,各位朋友都要自觉遵守“八条禁令”和“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将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行为,注意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仕之德,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自觉、自重、自警、自励”,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意识,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会后,芦淞区残联认真履行“八条禁令”规定,严格遵守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