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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家土街道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书

更新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切实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单位本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的原则,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机关、社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合理执法、热情服务和主动服务的自觉性;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坚持执行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开、处罚依据和标准公开、投诉申请公开;三、扎实开展“四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完善以办事时限制为核心的七项行政管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推行诚信服务、满意服务和公开服务,自觉接受监督;四、完善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构建和形成对行政执法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五、切实治理“四乱”,禁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严肃处理索、拿、卡、要等不法行为。

  六、严格遵守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即绝不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绝不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绝不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纸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绝不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绝不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上限处罚;绝不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度规定的时限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绝不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绝不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以上承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项负责,具体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业务工作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如果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