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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街道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书

更新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指示和规定,我单位本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的原则,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打造一流队伍,筑牢为民服务的基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以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把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做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利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开展调研,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掌握了解群众的困难,及时解决群众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搞好政务公开,逐步实行“一站式”审批收费,绝不推诿拖延。对涉及群众直接利益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低保申报、就业安置、征兵入伍、计生指标申报、困难救助、房屋改造、各类手续办理等热点问题由相关部门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条件,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时办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方便群众不延误,服务群众不刁难。

  四、为民办实事,全力搞好服务。党工委、办事处,机关科室、社区,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要把为民兴办实事好事,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坚持为群众兴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通过兴办实事好事,为民排忧解难,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要积极为辖区单位提供优质良好的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辖区单位在发展环境、居民生活、社会往来等方面出现的疑难问题。

  五、坚持热情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公开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日常工作和承办各项业务中,全办人员要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有问必答,文明用语,来有问声,走有送声,做到“一问好、二让座、三倒茶、四办事”,不让办事群众受冷落。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性法规条例,履行职责遵规守法,办理业务公开、公平、公正,违规违法的事坚决不做。

  七、认真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着力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严格规范涉农收费,严厉查处坑农、伤农事件。

  八、认真及时处理和完成市、区优化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严格遵守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即绝不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绝不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绝不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纸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绝不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绝不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上限处罚;绝不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度规定的时限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绝不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绝不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以上承诺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项负责,具体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业务工作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如果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