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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书

更新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切实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单位本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的原则,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政令畅通、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指示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职责;继续推行办事公开、处务公开,设立阳光台,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办理市区优化办交办的工作。

  二、加强监管、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协议,督促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果皮筒(箱)的环境卫生管理;按照“保卫”标准和市区城管执法局的要求,对管理的道路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六净”,即:无砖瓦、无土石、无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死角、无堆积物;街道路面净、边角街沿净、花台围栏净、行道树脚周围净、交通围栏周围净、落水口净。公厕做到设施齐全、维修及时,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按规定搞好消杀、除四害工作;保持厕所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刻乱画,地面、坑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洗手池)整洁卫生,确保全天候免费开放。督促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垃圾上门收集工作,收集率达100%以上,并防止垃圾运输滴、漏、撒、扬行为。

  三、透明公开、加强廉政建设。为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单位将严格遵照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平公开收取垃圾处理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加强收费廉政建设,禁止乱收费,收费不开票、少开票及“索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禁止收费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发生违规乱纪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迁就。

  四、便民利民、提高工作效率。对市民来信来访认真对待,对市民反应的、上级交办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准确、耐心周到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做到投诉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0%以上;工作不推诿、办事不拖沓,态度不生硬,为前来办事的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严格制度,规范作业,杜绝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现象。

  五、环卫共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对我区环卫工作重大决策、活动做好及时宣传报道。制定新闻媒体宣教计划,定期将环卫知识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环卫意识。

  六、严格遵守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

  以上承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项负责,具体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业务工作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如果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