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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司法局召开法律服务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3-04-1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4月11日上午,芦淞区司法局召开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局机关班子成员、基层室工作人员及辖区6个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加强区司法局同法律服务所的沟通联系,增进法律服务者与区司法局的感情,在交流、探讨中发现目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共同谋划法律服务行业的更深、更广层次的发展。

  在听取了各个法律所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后,李勇军局长首先肯定了法律服务所的成绩,肯定了他们在服务芦淞区经济发展、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同时,他还指出目前法律服务所仍存在“吃老本、守摊子”的现象,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法律服务者队伍建设及法律服务所基础建设等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今后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李勇军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在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法律服务所应发挥扎根基层、联系群众、方便快捷、服务优惠的优势,主动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主动服务项目、工程和人民群众,为全区法治氛围培育、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积极的力量。二是要发挥专长,在拓展业务上有新跨越。法律服务所应求新、求变、求和,积极引进人才,吸引律师充实队伍,做大做强业务;融入区局和全区工作,积极参加“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参与“非诉讼调解”工作,多途径开展工作。三是要在内强管理、内重形式上有新举措。注重对法律服务者的业务培训,重点是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法律服务者的管理,确保不出现政治、道德、诚信缺失现象;加强法律服务所的形象塑造,逐步完成受理、办案、收费等流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企业和政府的信任。同时,区司法局要加强同法律服务所的联络对接,为法律服务所排忧解难,做法律服务所的“娘家人”和“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