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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六个规范”给力财政所管理

更新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乡镇财政所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推进“三农”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为此,芦淞区财政局把辖区内11个乡镇财政所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于近期,研究制定了六项举措来规范财政所管理。

  一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对预算编制、指标对账、财政供养信息报送,社保资金核算、拨付情况,工资发放、公积金上缴,会计基础工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票据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二是规范“乡财县管”及债权债务管理,明确了乡财县管软件系统规范运行(包括科目设置、账务处理、凭证处理等),债权债务工作目标。

  三是规范村(社区)帐乡代理工作,重点对村(社区)帐乡代理业务的基础管理和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四是规范涉农补贴管理,主要从基础信息平台和补贴发放工作两方面进行了规范。

  五是规范乡镇资金监管,围绕信息通达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规范。

  六是规范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宣传调研、改进上报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