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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旅游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3-07-1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旅游局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芦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旅游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芦淞旅游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芦淞区旅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成员如下:

  长:童小芳

副组长:龙涛

  员:刘帅

三、工作内容

主要排查芦淞市场群、大京风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工作:

(一)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芦淞市场群等商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大京水库、神龙公园、文化园等水上游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星级饭店的建筑主体、户外广告的安全情况;地下室排水及“三合一”治理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的有效期、消防喷淋及消防控制中心的情况;厨房消防情况;

(六)星级饭店的饮食卫生、电梯及高压容具的及时年检情况;

(七)特殊时段重点抽查:大型节假日前后,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抽查人群聚集场所、娱乐设施等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排查工作。

2、认真督促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登记,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依法落实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该停业整顿的要立即停业整顿。

3、保障信息畅通。应及时总结、分析、研究专项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息报送。

 

 

 

                                  株洲市芦淞区旅游局

                                    20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