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7-2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旅游局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区旅游局决定在全区旅游行业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给全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全区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大消防安全保卫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星级酒店、宾馆和重点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童小芳 芦淞区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龙涛 芦淞区旅游局副局长
组员: 吴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从2013年6月起至12月。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星级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
(二)检查内容
1、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或备案,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公安部门安全检查合格;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并保证完好,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周围建筑是否阻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或灭火救援行动;
4、建筑物周边是否设置占用火宅扑救面、影响灭火救援行动或遮挡排烟设施的户外广告牌;
5、各类场所、单位在节日期间举办演出、集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电器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建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等;
7.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值班、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商场、市场是否落实员工“四个一”消防工作要求;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和报火警程序;
9、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住宿现象;
10、场所、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为;
11、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消防部门以往下发的法律文书指出的和单位自检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检查组抽查和各单位自检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提高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旅游局组成督查组,随时检查、抽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各旅游企业认真自检自查,严格落实不定期抽查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各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无火灾隐患。
株洲市芦淞区旅游局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