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株洲市芦淞区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
【工作动态】
芦淞区城建局全力推进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工作
区城建局为2013年“基础设施建设年”的主要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及协调机场大道、江渌路、天枫路等5条道路建设。道路建设总长约7.23公里,计划完成投资约4.08亿元。
目前,各项目正在全力进行报批、征拆、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机场大道集体土地段征拆工作已近尾声,预计8月20日启动道路建设。国有土地段已与南方宇航签订征收协议,预计8月中旬可全面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江渌路(一期龙泉段)土地报批资料已于7月初上报省厅,预计8月份可拿回农用地转用审批单。捆绑土地招商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正在与中交第四工程局、香港永城投资公司等投资商进行深入洽谈。在招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预计9月份可启动征地拆迁及下穿铁路涵洞建设,11月份启动道路建设。铁东路目前正在完善前期土地报批手续,预计8月份可完成并上报省厅。招商工作积极推进,与城发集团一起和多家意向投资商进行了洽谈。力争10月份完成征地拆迁、11月份启动道路建设。服饰大道(石宋桥—东环线)一期720m道路的土地报批及征地拆迁前期摸底已完成,道路二期的报批资料已准备齐全。待湘江公司的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到位后即可启动征拆工作,预计10月份一期720米道路按调整方案开工建设。天枫路正在进行预算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同时积极与市农科所和市武警支队协调土地退让问题。预计8月底启动道路建设,年底前基本完工。
针对今年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根据《芦淞区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区城建局围绕中心工作,千方百计推动项目建设,全力打好“基础设施建设年”攻坚战役。
一是重协调、及时跟进。江渌路、铁东路、服饰大道(石宋桥-东环线)三条道路的建设对我区航空、服饰两城路网与市区的连通作用重大,其建设业主分别为市地产集团、市城发集团、市湘江公司。为确保项目按我区计划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多方斡旋,目前三家市级平台公司已同意启动道路建设,并按计划积极推进项目进程。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加强了与各平台公司的沟通,及时协调,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重管理、责任上肩。区城建局结合工作实际,实施每个项目“定负责人、定责任部门、定具体任务”的“三定”方案,每个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项目跟踪推进。工程股技术人员全部安排到具体项目,分头负责项目前期、协调、现场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增派专业人员负责报批工作,确保当前工作重点。每个人身上都有担子,既分工又合作,全局上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是重调度、强力推进。按照年初计划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4月份开始,实施“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制度,每周五召开项目调度会,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照工期倒排的时间节点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措施,对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找准原因、商量对策。根据目前项目攻坚阶段需要,自6月初起全面实行“5+2、白+黑”工作机制,各项目部人员加班加点,强力推进。(区城建局供稿)
【部门特色】
试水“模拟征收”构筑和谐拆迁新模式
为破解棚改征地拆迁难题,芦淞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棚改征地拆迁新模式,大胆试水“模拟征收”,有效地规避了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更有力地推动了棚改工作。
所谓“模拟征收”,即指在政府未正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附有特定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住户签约率达到100%,政府才下达正式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进入搬迁期,签约率未达到100%,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自动失效。
一、民意主导,构筑和谐征拆环境。
此次试水“模拟拆迁”项目所在地为株洲市水泥机械厂,项目涉及原住民43户,建筑面积为2406㎡,其中9户为公房,共470.59㎡;房改房34户,共1935.75㎡。该棚户区处于纺织东路低洼地带,由于城镇化脚步不断加快,排水地下管网已不能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求,经常导致“天上下雨房中漏、管网堵塞污水流”。因此,该棚户区居民主动向芦淞区棚改办请求将该项目纳入区政府棚户区项目改造范畴。芦淞区棚改办经过调查研究后,决定改变旧有征地拆迁模式,充分尊重民意,由原居民自主选择拆或者不拆。
二、深入走访,确保项目人本实施。
芦淞区棚改办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走访和摸底调查,及时了解业主基本情况,并对部分困难户进行帮扶慰问。根据走访调研情况,区棚改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针对棚户区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制订了具体实施细则,真正做到“人性化实施”,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三、论证风险,择优选取科学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事关居民切身利益,也是试水“模拟拆迁”成败的关键所在。为此,芦淞区棚改办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就拆迁、安置方案进行了多次反复论证,择优选取科学化方案,确保棚户区居民满意。
四、阳光监督,保障项目规范运作。
芦淞区棚改办专门设立阳光栏,将群众关心的征收相关政策、改造具体方案及征收补偿依据、项目进度情况以及拆迁安置具体措施,逐一“上墙公示”,以便广大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加强了群众监督力度。同时,芦淞区棚改办多次邀请市、区征收中心相关专家就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相关政策进行专业讲座,大力提升了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项目“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化运作。
通过近一段时间试水“模拟征收”, 由“政府要我拆”向“我要政府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仅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拥护,也大力提高了居民参与棚改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了棚改工作顺利推进。(区国投公司供稿)
【部门特色】
芦淞区教育局“三到位”推动学生资助工作
近年来,芦淞区本着“资助贫困生一个都不少”的原则,加大投入,强化举措,大力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长足实效。每年资助贫困中小学生、“绿色通道”学生、农村贫困寄宿生800余人,资助金额30余万元。自2005年成立学生资助中心以来,辖区无一人因贫困失学。
一、领导重视,组织宣传到位。芦淞区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学校资助工作明确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按上级要求逐步落实“四专”——专门机构、专用办公场地、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了对资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编印了《芦淞区中小学资助工作管理手册》,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机构、资助对象和形式、资助程序、资助管理、资金筹措和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芦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公示制度》、《芦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申诉制度》、《芦淞区学生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等一系列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阳光操作,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全覆盖”摸底。各校(园)对本单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的学生无条件受理其资助申请,组织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校(园)内认定、公示,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为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学生建立信息库,并上交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二是“全过程”审核。学校完成初审工作以后,区教育局每学期组织专人对上报的贫困学生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对“绿色通道”申报者进行入户调查,符合条件者盖章批准后予以资助。三是“全方位”比对。2012年首次启动学前特困幼儿资助工作,为确保科学性和公平性,采用分配指标与机动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认定贫困幼儿。既按照在园幼儿比例将一部分指标分配到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幼儿困难情况排序按分配指标数申报。剩下的困难幼儿名册交区资助管理中心,由区资助管理中心将全区待评的幼儿集中比较,根据贫困程度按照机动指标数予以资助。
三、监管有力,资金发放到位。一是专帐管理。学生资助资金实施专帐管理,来往资金独立核算。审核工作完成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校、分项目对受助学生的资助金额进行计算,并将结果通过“芦淞教育智能办公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学校核对无异议,再将资助经费下拨到各学校。二是专人负责。资助发放表由班主任、学生、家长三方签字,由学校发放至每位学生家长手中,每个家庭指定一位家长作为资助联络人,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电话调查。确保资助经费100%落实到每位受助学生。三是专项督查。要求“资助政策及时宣传、受助名单及时公示、受助信息及时上网、资金拨付及时审计、资金发放及时检查”,严把申报、审批、发放、公示四关,严禁虚报、冒领、克扣、挪用、贪污等现象发生。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采用电话调查的方式,落实经费的到位情况,对违反资助政策的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区教育局供稿)
报:市绩效评估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