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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芦淞分局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3-09-0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评审,为广大老百姓创造更加放心的饮食环境,按照《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0一三株洲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芦淞分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合理统筹,认真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 总体开展情况

分局根据《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小型餐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9项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结合株洲市创文、创卫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集中力量、合理统筹,有序的开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成效显著。  

此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我局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212家,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8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没款61155元。整治期间依法受理并办结272件餐饮服务许可事项。

二、 专项整治情况

(一) 小型餐馆专项整治。5月开始,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芦淞分局积极取得芦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通过“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我局对辖区内所有小型餐馆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解决了部分无证经营的问题,173家小型餐馆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30多家卫生条件特别差,设施设备不齐全,又不愿意前来办理证照“钉子户”进行了联合整治,责令关门整改;执法人员上门对每一家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贴了食品安全制度、标识标牌及文明餐桌宣传标语。共发放食品安全制度1200份,文明餐桌宣传标语2800余份。

(二) 餐饮类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由食安办牵头,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小摊贩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我局积极与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切实维护守法业主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引导、规范经营,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支持促进餐饮类食品摊贩健康、有序发展。我局通过与建宁街道办事处、博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把原徐家桥步行街20余家夜宵摊点全部进行改造,我局执法人员上门积极给予业主专业上和食品安全方面的指导,使他们能规范经营。

(三)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主动与区旅游局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并下发《2013年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2013427日开始,我局联合区旅游局、大京风景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站开展大京风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27家,重点检查是否具有合法的餐饮服务资质,餐饮具消毒是否到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免费发放张贴食品安全制度100余张,餐具清洗消毒水池、荤菜清洗池、蔬菜清洗池、保洁柜等标识标牌共计100余份;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车辆27车次,对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19家餐饮单位进行动态评定,其中被评定为“良好”的餐饮单位1家,被评定为“一般”的餐饮单位17家,正在整改的餐饮单位1家;对无证的8家餐饮单位督促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 凉拌菜专项整治。5月开始,我局结合创文、创卫检查开展凉拌菜专项整治,重点对芦淞区101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98所学校食堂、27家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4人次,对1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经营凉菜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没收入11000多元;对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抽样产品检验均符合标准。

(五) 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专项整治。为了方便企事业单位办证,我局制定并发放了《关于芦淞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通知》,告知为什么要办证及办证的程序、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从6月开始,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事业(机关)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共对36家企事业(机关)单位上门服务;发现其中2家单位无食堂,34家单位有食堂。34家有食堂的单位中20家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14家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我局就相关情况向市局和区政府作了汇报。820日,由市局餐管科牵头并联合市直机关工委、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对人大、电信局、公安局等5家未办理证照的单位进行了走访,督促其前来办理证照。

(六)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我局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自制火锅底料单位在其店面显眼处公示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位于市中心的不了锅和金轮美食广场两家餐饮单位5个批次的火锅底料进行了抽检,对盛世芙蓉等3家餐饮服务单位5个批次的自制饮料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均显示合格。

(七) 豆制品专项整治。我局对5家餐饮单位的非发酵类豆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5家餐饮单位均能做到主动索证索票,建立了购销台账记录,抽检结果均显示合格。我局还对辖区98所学校的豆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结果显示,无论是豆制饮料还是非发酵类豆制品,均是从正规渠道购进。

(八) 鲜肉、肉制品及腊制品专项整治。5月至八月,我局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的鲜肉、肉制品及腊肉制品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发现学校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均能做到从合法渠道购进,并能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但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有部分未能做到索证索票齐全。

(九) 食用油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历时1个月的食用油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餐饮单位、食堂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餐饮单位销售废弃油脂、泔水给不法商户作为提炼地沟油原料、将地沟油或其他不规范油脂等作为食用油使用的违法行为、索证索票制度及落实。我局执法人员抽查15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绝大多数餐饮单位未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合同及记录回收台账,未发现辖区内餐饮单位有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     存在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芦淞区共有1200多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00多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而目前分局只有正式行政执法人员8名、协管员8名,且大多是刚接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水平、业务素质都很欠缺。就是这样一支队伍,既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又要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行政审批(换证或开办新证)。另外,还要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和上级交办事项(如示范创建、创文、创卫、个改企、为民办实事、市场群消防整治、报送各类资料、应付各种检查、考核等等)等各项工作任务。这种单薄的监管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是极不匹配的,多数时候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工作压力很大,长此下去,会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药监事业的长久发展。

(二)执法车辆不够。分局工作多数时间是在外面搞执法检查,因监管的范围可以说是点多、线长、面广,所以要分几个组同时进行,再则分局负责人也经常要参加各种会议,外出协调、办事,配一台车远远不够,经常是顾此失彼,如果打的或租车,又要占用分局有限的经费,而且非常之不方便,影响工作效率;不租车就没法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务重时,还需要租2台车才够用。

(三)缺乏激励机制:分局除了要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还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繁重而又具体,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可是分局又不能解决加班费的问题,长此会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各股室长是分局的骨干,很多时候即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工作量和压力比普通干部职工都要大,理应在待遇上要优厚一些。可是,分局并没有权和财力提高他们的待遇,他们的工资待遇与其他股室人员没什么区别,就是一个普通科员的待遇,并没体现“股长”应有的待遇。另外,分局有一半人员是协管员,他们的工资每月仅1380元,而从事的协助执法人员监管工作并不轻松,报酬与工作量不成正比,与其他部门的协管员比工资也明显偏底。且没有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和良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协管员看不到希望所在,因此,协管员队伍很不稳定,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能力的协管员只要有机会就会跳槽,留下来的都是些工作能力相对差一些的人员。

(四)无证难以根除。芦淞区地处株洲商贸圈,又是老城区,餐饮单位硬件条件普遍不佳,经营成本费用高,开办者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淡薄,人员素质低下,小型餐饮无证经营情况突出。芦淞城区共有各类餐饮单位1200多家,而小餐饮店有近1100家之多,无证经营者有400多家。很多小餐饮店由于经营面积小,缺少必要的设施设备,受客观条件限制,在许可过程中难以达到许可要求,存在“三难”即许可难、监管难、取缔难(因为数量多不好取缔,也存在社会稳定问题)等客观现状。另外,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主动办证意识;特别是建筑工地食堂几乎是监管的盲区,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但由于人手不够,分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五)违法难以处置。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我们对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处置。如不配备必要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不按规定分区、不按规范操作等,由于没有罚则,只能是责令整改,不改也没有更强力的措施制裁。《食品安全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二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在实际的违法案件处罚的执行中,如果货值金额上万,处罚就是几万甚至几十上百万,相对人一般都承受不了。大的餐饮店一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说情的人太多;小的餐饮店更是承受不了,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经常是置之不理,很难执行到位。

四、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局一是积极向区政府和市局汇报,从经费及人员两方面争取得到支持;二是做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经常加班加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餐饮单位免费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四是对于卫生条件极差,又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进行集中整治,责令关门整改。通过整治辖区内无证率有所下降,许多小餐饮店通过整改卫生状况也有了很大改善。

五、几点建议

(一)增加行政执法人员,解决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借今年本系统机构改革的契机,争取增加人员编制,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监管所(站),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解决本系统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争取市财政支持,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向市政府请示加大对食品安全(本部门)保障经费的投入,解决分局经费和车辆不足的问题。现行的通过罚没收入和培训收入返还不是长久之计。

(三)加强内部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分局工作人员在现有岗位工作时间都不长,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有待提高,有的工作人员连执法文书都写不好,不能完全任务本职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很有必要。

(四)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一个单位缺乏奖惩机制,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就会助长歪风邪气,肯定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做的好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做的不好的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弘扬正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芦淞分局

                              0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