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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中秋、国庆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安办积极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积极努力,确保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无事故。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早部署,加强指导

94,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办专门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913我办印发了《“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监管重点。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月饼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场、宾馆、旅店等重点市场的监管。

二、明确重点,加强督查

“两节”期间,区食安全办积极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在流通环节,区工商分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开展了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定了“两节”市场检查以粮、肉及肉制品、酒类、月饼、乳制品、水果以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并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坚决给予取缔,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经营进行摸底排查,尤其对食品批发市场、无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及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在餐饮消费环节,区食药分局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旅游景点及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行业加大了监管力度,严格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两节”期间,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7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3车次,快速检测设备12台次,检查商场、超市12个,集贸、批发市场8个,检查各类经营户692余户。下架标识不规范的散装食品200余公斤,规范各类食品经营户完善台帐登记、索证索票记录55家。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我办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一是利用社区公共场所宣传版面,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充分利用“两节”的有利时机,结合示范创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为能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区食药分局执法人员走访了辖区内已经取得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食堂的餐饮单位,督促各单位要保持优良的作风,探索创新新的管理模式,使食品安全上一个新台阶,同时积极倡导其他餐饮单位争创示范单位,宣传创建意义,指导创建工作,力求在芦淞区辖区内创建一批新的示范单位。

三、有效应对,加强应急处置

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办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信息通报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能积极配合,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保证“两节”期间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了全区食品安全无事故。

 

 

 

株洲市芦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