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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劳动监察大队强队伍提水平

更新时间:2013-11-2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劳动监察大队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劳动保障监察廉政纪律规范》三项规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更好地为辖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

  一、开展“人人争当办案能手,个个都是执法精英”活动。办案过程中,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监察员们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实施执法检查,是否依法接待和受理举报投诉,是否依法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是否依法履行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如依法实施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指导和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等)等方面开展比学赶超活动。

  二、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演讲活动。围绕忠实,诚信,平等,尊重,客观,公正,无私,正直,勤勉,敬业十项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近几年来在执法过程中提出的柔性执法思路,坚持的“133”监察执法思路(既“树立一个意识,坚持三个结合,实现三个转变”),广泛应用的“心理疏导法”,对来访人员坚持做到“四个一”(即送一张笑脸、倒一杯茶、让一个座位、提供一流服务),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大队监察员结合工作实践在大队内部开展主题演讲活动,进一步提升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三、开展“我为大家讲一个案例”的活动。劳动监察大队坚持每周五抽出半天时间,让每个监察员开展“我为大家讲一个案例”活动,组织队员轮流讲述办案过程,来以此相互借鉴和学习工作经验,从而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