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1-1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你们把公平和正义带到我们家里,我们要把最诚挚的感谢送到你们手里”。近日,吴某、伍某及家人把一面写有“为人民服务”的表扬信送到了芦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据悉,吴某、伍某因与祥和洗漂厂产生劳动纠纷,于2014年1月3日向芦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双倍工资补偿、经济补偿金。芦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主动与被申请单位联系了解案件详情,并于当月9日克服年底案件“压头”的困难变坐堂审理为上门约谈,来到当地街道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在几番努力之下,被申请人祥和洗漂厂与申请人吴某、伍某达成调解并将补偿费用共计1万余元一次性支付到位,双方握手言欢。
据了解,芦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直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联系工作实际践行群众路线,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采取“上门调解”、“合并审理”、“上门送达”等工作方式,一方面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维护了稳定的劳动关系。
2013年以来,芦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纠纷165起,案件调解率达75%以上,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