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标识不清的腊制品)

(标识不清的猪肉制品)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根据株洲市《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株政告〔2013〕3号〕)要求,3月6日上午,区食安办联合区工商分局到建宁地区三个农贸市场对散装腊猪肉制品销售以及防控H7N9禽流感活禽宰杀区域开展了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对三个市场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市场内未发现经营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成分及QS标识的腊肉制品,但销售腊猪肉制品标识不清的现象存在。
下阶段我办将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户和消费者对“三无” 产品和标识不清的产品进行不销售和购买的行为,以达到提高经营户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