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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万养老金完璧归赵

更新时间:2014-03-07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退休职工周女士5年来被人冒领社保基金十余万元。3月初,在芦淞区人社局和卫生局纪委的协调下,她将这笔本该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追讨了回来。

  周女士是卫生系统退休人员,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她的养老金一直被其他人领取,退休后只能靠在外打工维持基本生活。今年初,她被打工单位解聘,生活费没了着落。2月25日,她和家人来到芦淞区机关社保局。芦淞区机关社保局局长张辉霞和工作人员袁艳燕在获悉这一情况后,逐一核查对比其2009年办理退休申报材料及连续四年生存认证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是周女士本人笔迹,且养老金通过社会化发放到周女士本人养老金账户上,社保部门确认其领取退休养老金资格符合社保政策法规真实有效,不存在他人冒领其养老金的情况。进一步深入了解后得知,周女士因经济条件限制,拿不出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与当事人私下签署协议,由当事人代其缴纳所需参保费用,周女士到退休年龄后,由周女士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和生存认证资格认证,退休养老金归当事人所有。张辉霞局长遂立即冻结其养老金账户。经核实自2009年至今,当事人冒领周女士养老金金额共计10余万元。机关社保工作人员和卫生系统纪委介入协调,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周女士被冒领养老金已悉数追回。

  芦淞区人社局局长袁颖提醒市民,不管以什么样的形式冒领他人的社保金,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隐瞒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责令冒领者退还养老金,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依法给予处罚;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者,社保经办机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