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3-1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芦打非办〔2014〕1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株洲市芦淞区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抓好落实。
附:株洲市芦淞区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株洲市芦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附件:
株洲市芦淞区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据市打非办印发的《株洲市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我区处非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打早打小”,着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督导督办、案件处置和调研预判等工作,再接再厉,争取实现年内零发案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调查研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2014年要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政策的总基调,联系当前经济、金融领域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特别要围绕房地产、投资理财、股权投资、融资中介、农民专业合作社、商会、协会等投融资风险防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处非形势的预测预判,既为做好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也为及时修订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2014年拟重点抓好三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一次处非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情况,根据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及政策法规,提高处非工作水平。二是以市打非办编印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文件和案例汇编》为教材,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和处非知识。三是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投、融资机构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将一切可能的不良后果提前做好防控,为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做好风险预警。按照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本行业与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体系。通过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群众举报、媒体披露、舆情监测、信访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把好一线关口,及时掌握非法集资的信息、动态和倾向,尽早进行甄别和处理,确保各类非法集资活动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为打击和处置工作赢得主动。年内组织1至2次风险排查活动,把握排查重点,提高快速处置能力,推进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风险。
(四)加快案件处置。第一,今年将安排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一些历史陈案,协调公安、检察、法院集体会商,办理结案或销案手续,提高结案率。第二,加强督查督办,做好信访举报、登记和接访等工作,对举报线索接到一件查处一件,排除风险隐患。
(五)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发函督办、提出质询等多种方式,落实责任,对相关案件处置进展情况进行专门督查,通过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严格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瞒报虚报、玩忽职守、工作推诿、处置不力而导致非法集资活动矛盾升级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特别是对直接参与鼓励企业从事非法集资的领导干部,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循“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疏堵并举、打防结合、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按照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加强行业主(监)管部门的一线把关作用,将本行业处置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职责、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