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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司(法制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4-03-2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今年3月开始,在全区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株洲市芦淞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芦办发[2014]6号),结合我局(办)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区委若干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队伍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队伍的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为加快推动“新芦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突出“六个注重”: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任务

区司法局(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办)机关、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其他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当前,全区司法、法制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四风”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形式主义方面,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执行力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蹲在机关多,深入基层少。学风不浓,学用脱节问题突出。在官僚主义方面,大局观念不够强,过分注重部门利益。思想不够解放,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干部严格管理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粗。在享乐主义方面,艰苦奋斗精神弱化,缺乏担当和责任,讲究享受,计较得失,攀比条件待遇。在奢靡之风方面,公务用车使用和公务接待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情趣品位不高等。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一是要着力查找和解决政治信念、党性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树得不牢、精神上“缺钙”,组织观念、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公仆意识不牢,先锋模范作用逐渐淡化的问题。是要着力查找和解决精神状态、工作动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的党员干部意志消沉,精神萎蘼,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共产党人精神追求领悟不够、坚守不力。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长期不佳,得过且过,浑浑噩噩混日子,谋事无道,干事不成,游离组织,不服管理。有的党员干部受不良风气影响,精神无动力,工作无能力,发展无潜力。三是要着力查摆和解决团结协作、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我行我素,听不进意见,容不下批评;有的上自由班,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有的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打牌、饮酒;有的办事推诿拖拉,松松垮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年来,全区司法、法制行政系统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理念,各项业务工作均衡快速发展,全区司法、法制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制宣传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效果还不尽人意;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大力度;矛盾纠纷化解需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拓宽领域,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特殊人群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水平;法律援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拓宽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真正达到中央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工作要求;基层基础仍然薄弱,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矛盾还很突出;一些重点工作、特色n作落实不力,特别是一些工作部署后,往往要等到督促和催促时才抓落实、求结果;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三、抓实关键环节

  区司法局(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9月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各环节可交叉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月初至4月中旬)。通过开展“大党课、大讨论、大走访”活动,重点抓好学习宣传、思想教育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局(办)党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

1、抓好思想发动。区司法局(法制办)机关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议,参会人员为司法局和法制办全体党员干部。邀请联点区领导、区委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并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副主任科员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副主任科员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动员会后,区委督导组将组织对区局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谈话,听取意见。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主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俭、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等。集中安排3天时间,围绕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发挥职能服务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上好“大党课”。开展“做群众贴心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和“五项教育、五项反思”(深刻反思和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五项教育”,即党性观念教育、价值观念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群众观念教育;“五项反思”,即深刻反思是否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党纪法纪观念淡薄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明哲保身、好人主义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正义良知缺失的问题)专题大讨论,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并进行讲评。加强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

3、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要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就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征求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意见。设立热线电话,通过信函方式征求有工作联系的部门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联系矛盾多、困难大的地区,帮助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入开展“改进行业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主题活动,下基层问政、为基层解难,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帮扶对子,密切与群众联系。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下旬至6月上旬)。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评,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问题的具体表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查找问题。对梳理汇总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要坚持追根求源,找到问题症结所在,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科学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门别类,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办)领导班子和副主任科员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班子或个人作风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内设机构和各司法所负责人征求意见并报区委督导组审核把关。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局党支部负责同志审阅把关;副主任科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单位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分管领导为非中共党员的,由局党支部其他领导同志审阅把关。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原则上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不少于2天。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区委、区委督导组和联点区领导审阅同意后召开。会前,局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党员、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所在同志谈心。分管领导为非中共党员的,由领导小组安排其他党员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会上,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生活会中,邀请区委督导组的同志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会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会后,及时做好总结,报区委有关部门。区局党支部将采取“一会四评”(召开讲评会,党员自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4、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局党支部要召开通报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初至9月下旬)。重点抓好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总结巩固提高4个步骤,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制定整改方案。局党支部要重点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以及联点区领导、区委督导组的意见建议等,制定完善区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做到措施、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明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整改方案要提交联点区领导、区委督导组审阅。

2、整改落实,正风肃纪。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查办违纪案件等结合起来,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推进专项治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负责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要求。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职人员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

4、着眼长效,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建立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完善8个方面制度,即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政治建警;公正执法、规范权力运行;为民便民、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厉行节约、严格使用“三公”经费;规范办文办会、改进文风会风;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规范选人用人、树立正确导向;一岗双责、廉洁自律。

5、巩固提高,抓好总结评议。局党支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教育总结大会,对继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提出要求,并由区委督导组对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局党支部要向区委报送专题报告。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方案后续工作的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局(办)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党支部作为本系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支部成员要在强化组织协调同时,要切实做到六带头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虚心纳谏,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联系服务人民群众,以领导的模范表率作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带动全系统上下活动有力推进,形成一级带一级的生动局面。

  (二)强化督查,把握方向。局(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下设3个专业组:综合协调组、学习宣传组、活动指导组。全程负责局()办机关及基层司法所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什么问题突出就督促解决什么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三)正面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简报、网站等宣传阵地,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大力宣传上级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发现、宣传一批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四)统筹兼顾,注重结合。要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全系统正在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专项活动、“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保平安”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业务工作在全市司法、法制行政系统争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