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芦打非办〔2014〕3号
市处排办:
接到市处非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进行非法集资排查活动,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并在每个单位、部门配备了一名联络员, 进行了如下职责分工: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投资咨询、保险代理、房地产中介及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本地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活动排查;
芦淞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工商芦淞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非法集资活动,以及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分支机构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各街道办事处、白关镇人民政府、姚家坝乡人民政府、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明确相关人员排查责任,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全面、彻底。
二是认真开展排查。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负责进村入户,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情况动员了各方面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2、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到单位、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3、设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三是做好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上级排查精神,形成全民共查的氛围。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区没有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情况。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用强硬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下步建议:进一步增强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抓住加快资产处置的根本,把握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的关键,突出做好监督帮扶工作的重点,做到积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主动,健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的保障。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指正。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