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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召开全年第九次安监工作例会

更新时间:2014-09-2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9月23日下午,芦淞区安监局在白关镇政府,召开了全区11个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站长工作例会。

  会议由安监局长颜良青主持, 11个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就三个文件(芦政办发〔2014〕37号、芦安发〔2014〕9号、芦政办发〔2014〕46号)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市安监局副调研员、执法支队长罗冬林就安监行政执法对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罗副调研员首先简短通报了醴陵9.22爆炸事故,然后对与会的安监人员在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尽责履职,要做到尽责履职必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要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依法依规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铁面无私;二是在执法中讲究执法方式、方法,注重执法效果,要按照计划执法,确定执法重点,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填写执法文书严谨、准确、规范,不能模棱两可;四是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要翔实、各种执法记录文书台账要做好备案。

  最后,颜良青局长安排了三项工作:一是对11个乡镇(街道)落实三个文件再次进行了强调和部署;二是加大对国庆节前重点时段重点地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力度,按照两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芦办发〔2014〕30号)文件要求,由区委常委或副区长带队,带领相关部门督查检查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场所;三是落实好国庆节期间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每日下午5点30分前向区总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