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0-09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株发改发〔2014〕19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芦淞区2012-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督查整改工作,9月底,区发改局在区政府1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芦淞区2012-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督查整改工作通报会议,区检察院、区农村工作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疾控中心、区棚改公司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就本单位争取的项目未开工的原因及提请解决的事项进行了汇报,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在听取各单位的发言后要求未开工的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文件要求做好整改方案,并向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区长做好汇报,针对10月份省督查组督查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应对准备,避免因督查造成芦淞区后续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