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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2014年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4-11-2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芦处非办〔201410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株芦打非办〔20141号和芦综治办〔201410号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

一、机制建设

(一)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株洲市芦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和人员机构到位。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区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正在积极筹备重新调整设立株洲市芦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充实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

2、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应工作制度,并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工作交办制,构建了区政府与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信息横向交流体系,市打非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交办的案件,我办都积极与工商公安研究并进行处置。

3适时、及时组织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门会议和案件协调会。(标准分2分,自评分2分)

今年针对深圳兴金都非法集资案件,我区专门成立了处置兴金都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解决深圳兴金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有关问题。

4、适时建立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标准分2分,自评分1分)

辖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综治成员单位,在打非工作的明确要求下,都安排了专人负责,并确保了每次的打非工作专门会议均按时出席。

(二)经费保障

5、设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

区委、区政府领导就妥善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处置工作顺利进行,我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案件侦办、信访接待、审计等工作给予了经费保障,全年安排打非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整。

6、对重大案件侦办查处给予经费保障。

对于重大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再给予适当预算追加。

(三)监测预警

7、建立本地区和行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早期监测。

为做好本地区和行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早期监测,制定了《株洲市芦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监测预警范围及重点、工作措施等内容;并对跨地区案件作了详细的处置说明。

(四)信息报

8、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办法》,准确、按时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督办落实事项。

对于芦淞区内的非法集资活动情况信息,及时传递报送有关部门进行确认和侦办。

(五)调研创新

9、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013-2014年两年来认真结合芦淞区的实际情况,我办适时在不同人群、不同区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六)综治考评

10、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今年在区打非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之间已建立和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考评采取实地检查、书面审查、重点调查和项目抽查等方式进行。2013年将全面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11、在区综治办统一领导下,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今年,在区综治办统一领导下,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2014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芦综治委〔201410号)和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株芦打非办〔20147号),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12、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方案,及时上报综治考评相关材料。

我区为进一步加大综治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按时按要求报送区综治考评自评相关材料。

二、案件处置

13、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控,准确掌握辖区风险状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全涉案资产。

近两年来我区在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控,准确掌握辖区风险状况下,下一步将建立和完善芦淞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

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14、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牵头区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发挥组织与协调作用。

对于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我区将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制定统一的处置方案和宣传口径,主动与其他涉案区沟通协调处置事项。

15、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区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牵头区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由政府牵头,及时、妥善地做好对有关分支机构的查处、资

金追缴和资产处置、集资款清理清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参与集资人员稳控工作。

16、对市级批示和处置非法集资会议督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快速立案查处,结案率高。

对于市处非办交办的诚建·檀香山和万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案件查处工作做出明确批示,区打非办向工商和公安部门下达了督办函,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多次与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案件发展动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案件处置工作,在经过调查了解后,及时将调查情况向市打非办报告。

17、高度重视因非法集资引发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和化解在当地。

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我办将按照市办的总体安排,必要时专门成立了信访接待组,抽调专人设立信访接待点,让大部分集资群众基本上都能够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犯罪真相,能够主动息诉罢访。

三、宣传教育

18、积极贯彻落实《株洲市2014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辖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我办根据市办关于印发《株洲市2014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了芦淞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借司法局普法之机,主动参与,以发宣传单和现场答疑的方式为人民群众宣传打击和非法集资知识。

19、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

传教育活动。

今年我办积极与电信、联通、移动公司联系,在全辖区范围

内的电信、联通、移动用户的手机上广发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公益短信,进一步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9月份,我区共领取湖南省防范非法资集违法犯罪活社会宣传手册共计8万份,市场管理局和十一大块分别领取了宣传册并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分别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发放了打非宣传手册,真正做到了活动进社区、到农村,面向公众、面向基层,进一步宣传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危害及表现形式,希望借此帮助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0、加强对广告的日常审查和管理,依法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我区公安、工商等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开

展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宣传活动,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传播,净化媒体环境。使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以及对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审查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及时制止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抓紧转好。

21、日常宣传

采取专栏、系列报道等多种方式,在交通频道开展日常宣传教育活动。

22、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

为从源头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市民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引导市民“平安理财”,促进“平安芦淞”建设,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区处非办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本次排查清理主要包括以各种广告载体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23、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清理

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以清理促发展,以规范促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