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2-3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清收不良贷款,是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作为芦淞区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主要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将其纳为全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抓手。
为完成市下我区清收任务,我局制定了“政社合作、任务细分、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的工作措施,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枫溪办事处、龙泉办事处、五里墩乡、省建五公司、法院、检察院六个清收工作组;在清收方法上,确立“四个结合”,即坚持自觉还贷与强制还贷相结合、坚持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坚持信用社自主清收和党政机关协助清收相结合、坚持落实责任、定期考核与确保实效、有奖有罚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