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迁移 > 工作动态

芦淞区召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

更新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近日,芦淞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在区中会议室中心顺利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区财政局局长陈晓勇在会上强调2016年预算编制改革的重点是:

1.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统筹配置能力。统一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规程,在政府总预算的统一框架下,实行“预算统筹统编、收支统批统管”。取消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本(资源)处置收入试行收支脱钩管理。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资金需求。人员经费依据相关政策安排,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政策性民生支出和区委、区政府明年的重要工作、重大决定和重点项目支出。机构改革调整后,区财政局将在2016年预算调整中对单位合并或调整职能部分进行人员和运转经费重新核定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过2015年预算规模,年度执行不得随意调剂其他资金用于“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决算数不得超过当年预算数。

3.进一步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科技、教育、计划生育等重点支出在优先保障的前提下,不在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或增长比例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而是根据发展需要和财政中长期规划及当年财力可能,实行“以事定钱”、“钱随事走”,打破基数,任务重多安排,任务轻少安排。

4.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湖南省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芦财发〔2015〕4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少报、漏报,不得在部门支出预算之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采购事宜。

5.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前移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强化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编审,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不明确的不予批复。建立大额专项资金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评估制度,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范委托中介机构评价流程和第三方评价行为,建立和推行中介机构评价质量考核评估制度,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

6.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预算;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应加快执行,不需按原定用途使用的,根据需要调整用途或收回预算。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实行分类处理,各部门基本支出结余,除确因工作需要跨年支付外,全额收回;项目支出结余和超过2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全额收回。

7.严格预算执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硬化年度支出预算约束。各项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要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 30日内正式下达,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尽早形成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