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芦淞区“雁过拔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芦办发[2016]9号)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迅速成立了由局长李志勇任组长,纪检组长黄灿、副局长袁卫红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各个涉农乡镇2013年-2015年涉农项目资金及村级财务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查,乡镇一级项目资金均按规定下拨到村部,未发现截留、挪用资金问题,但是村级财务还是存在处理不规范、以白条、领据入账等问题。针对村级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我局要求乡村两级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