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迁移 > 工作动态

芦淞区财政局协办业务用房自查清理工作

更新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近日,株洲市芦淞区财政局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38号)和《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株清房办〔2018〕1号)有关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我区业务用房自查清理工作。汇总整理并上报了我区2013年7月以来的三个公用事业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的自查报告及建设情况自查统计表。
  省督察组和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对我区三个业务用房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情况。我区三个业务用房项目均为在建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不存在变相建设和搭车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