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业务能力、加强新时代的内部审计工作,11月13日上午,芦淞区审计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会上,刘芳副局长对《规定》进行了原文宣读学习,并从六个方面对《规定》进行了解读。大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积极讨论发言,发表了自己对新《规定》的认识和对今后如何开展好芦淞区内部审计工作的看法。
为抓好新《规定》的贯彻落实,彭永红局长在会上强调:一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学习,要求全局审计人员把学习宣传新《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内审工作重要任务,并积极参加《审计署》微信公众号的内审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对新《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二要结合实际,做好审计计划,结合新《规定》要求,谋划好明年审计计划和重点内容,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明确职责,抓好内审工作,分批次、分阶段指导全区有内审机构的单位,抓实廉政教育、制度完善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积极向区领导建言献策,就目前全区内审机构、职责和人员现状与新《规定》的差距,撰写《审计专报》,提出审计建议。四要加强创新,提高内审质量,在内审工作中,也要注重创新审计方式,加强内审工作与计算机审计、大数据方式的融合,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要整章建制,加强内审管理,要根据新《规定》的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善内审工作人员、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