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稻谷补贴工作有关要求,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文件精神,芦淞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村工作局、区发改局、区商粮局、区统计局于2018年底制定了《芦淞区2018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上班第一天,芦淞区财政局组织召开了“芦淞区稻谷补贴工作会议”,区农村工作局、区发改局、区商粮局、区统计局及白关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农业领导、站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财政局副局长张成主持,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袁卫红对区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各参会单位进行了讨论发言,并一致表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惠农政策,攻坚克难努力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最后财政局张成同志对方案做了进一步阐述,强调了“谁种植谁享受补贴”、据实申报及明确职责三个基本原则及把握好时间节点关、信息资料收集关及公开公示关三个关键点。本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中央的这一新的惠农政策在芦淞区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该补贴从农户申报、逐级公示、审核上报到发放到户,前后需要3个月时间,预计3月底发放到位,该补贴将惠及我区15000多户水稻种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