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2-14浏览次数:来源:区民政局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我区地处城市中心地带,流动人口较多,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随之也多。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令第381号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于本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一是做好本辖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二是协助株洲市救助站做好救助转接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对市中心地下通道内生活无着的残疾人、老年人聚集打地铺等现象我局每年要组织开展专项救助行动,联合区公安、城管和街道办事处,针对这类人群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并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

2019年2月13日上午,区民政局联合市救助站、区城管大队、建设街道民政办和城管办,组成了一支约20余人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分队,对市中心广场地下通道内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以及整顿市容市貌工作。送流浪精神病人1人到市三医院救治,劝导流浪返乡人员5人,送往市救助站接受救助10人,同时劝离职业乞讨人员10多人。此次救助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