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0-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10月12日,芦淞区纪委召集公安、检察、法院、11个乡镇、街道、区直等部门的纪委书记召开纪检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区纪委常委王芳领学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务活动禁酒的通知》(株纪办发〔2015〕11号)文件。
明确规定:1、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准饮酒。2、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其他公务活动按相关规定执行。3、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公务接待不得用酒。4、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亚男从工作、考核、形势的需要,重申“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公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严格执行值班联系制度、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通讯联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她要求各单位纪委书记:一是要提高认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把握反腐形势,增强协作意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三是加强协调,加大办案力度,协调精兵强将;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并按照工作职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将全力按照区纪委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