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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禁毒整改在行动

更新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3月21日,全省禁毒工作重点县市区集体约谈后,芦淞区立即召开禁毒工作专题会议,深入查摆分析禁毒工作落后原因。3月23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禁毒委主任杨晓江主持召开全区禁毒工作会议,传达谢建辉副省长讲话精神,对全区禁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月11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再次传达谢建辉副省长讲话精神,明确2017年禁毒工作目标为“摘牌争先”。4月12日,在区委常委会议上,杨晓江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重视,督促相关部门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把禁毒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杨晓江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对下阶段禁毒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头脑清醒,高度重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好禁毒工作是职责所在,是形势所需,是群众所盼,要着重在禁毒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方面发力,推动全区禁毒工作整体提升。
  二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将街道(镇、管委会)纳入区禁毒委成员单位,将禁毒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区禁毒委要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落后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不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区禁毒办代拟一个强化禁毒整治工作的意见,制定一个整改实施方案,出台一个考核办法,开展一项禁毒工作专项行动,要尽快向区禁毒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边征求意见边推进工作,4月下旬上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交区委常委会审定,4月底前召开全区禁毒工作动员会,下发文件并签订责任状。确保6月份禁毒工作有明显进步,全年禁毒工作有显著提升。
  三要加强对接,强化保障。区禁毒委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区禁毒办要与省、市禁毒办加强对接,在禁毒基础建设和业务指导等方面争取上级支持。要成立新的区禁毒办,进行实体化运作,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区禁毒办主任,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教育局局长和区综治办主任任区禁毒办副主任;从区政府办、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和团区委抽调5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禁毒办日常工作;招聘一批辅警充实到各街道(镇、管委会)专门从事禁毒工作,确保每个街道(镇、管委会)有一名禁毒专干,每个社区(村)有一名禁毒兼干;在年初安排的50万元预算基础上追加至120万元,确保经费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