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2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为确保广大企业群众正常办理业务,自2020年2月24日起,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常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正门出入。疫情防控解除前,开通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正门,其余通道关闭。
二、严格实行身份证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入大厅办事的企业群众,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对身份和体温等信息进行登记。未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业务办理时,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即办即走。离开大厅时,请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大厅,并投放大厅外专用垃圾桶。
三、认真做好政务大厅防疫保障。为了市民的健康安全,芦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严格落实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地面、办公桌椅等设备进行每天不少于三次消毒,确保空气流通、整洁卫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营造一个安全、干净、有序的办事环境。
鉴于目前疫情尚未解除,提倡广大市民仍按照非紧急事项“网上办”的在线办事方式,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4/60/index.htm)、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song.gov.cn)、部门政务服务APP等各类线上途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芦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