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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芦淞区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

芦淞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芦淞区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芦跑改办发〔2020〕6号



  白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芦淞区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芦淞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芦淞区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我区2019年出台了《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升级进驻实施方案》(株芦跑改办发〔2019〕2号),升级改造后的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五大办理专区,共28个窗口,聘用、进驻27名工作人员,可办理27个部门的216项审批服务事项。其中,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6个“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已实现8个部门56项审批服务事项在综合窗口“一窗受理”。为进一步贯彻2020年湖南省“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精神,现就芦淞区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区级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
  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委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强化分管责任,配强审批人员。在现有三定方案已出台的情况下,各单位不再增设行政审批科室,但需明确一名分管审批服务工作的领导,切实统筹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首席代表AB岗制,每个业务部门要挑选两名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作为部门审批的首席代表AB岗人员,把相关审批权限集中到首席代表身上,两名首席代表在后台轮流值守,以实现群众所有要办的事项即来即办;挑选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
  (二)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梳理确定入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更新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采取进驻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进行梳理完善并进驻政务大厅办理。严格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三)深化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授权。各业务部门要从方便老百姓办事的角度出发,在已梳理的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下放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至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实现群众“就近办、一次办”。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窗口办结”的授权审批方式,各业务部门就本部门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简单、高频、即办审批服务事项(即办件),对综窗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在窗口审批办结;其他审批服务事项(非即办件),各业务部门收到前台受理信息后,马上响应、后台审批、限时办结,并通过短信、快递、群众自取等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四)理顺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出台《株洲市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对窗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托“好差评”系统、行政效能“红黄牌”、12345热线等,用好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同时,加快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机等,推进更多事项线上办,并通过微信、qq工作群及时推送受理信息,敦促后台审批人员及时办理业务,一旦出现红黄牌情况,书面出具督办函通报,并报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注重将制度、机制的过程运用、结果运用与政务受理员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各单位间配合沟通顺畅、前台受理与后台办理流转顺畅、政策变化与审批标准衔接顺畅,促进事项办理提速提质。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派驻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二)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各部门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区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精细化、颗粒化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大厅日常管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  株洲市芦淞区进驻事项清单
  附件二  株洲市芦淞区季节性窗口事项清单
  附件三  株洲市芦淞区暂不进驻、结果及时公示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