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4月28日上午,芦淞区召开“2023年芦淞区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贯工作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副局长李明主持。会上观看了生态环境违法企业警示片,芦淞大队副大队长刘鼎新解读《关于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帮扶方案》,芦淞分局局长刘本敦传达学习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芦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茁做出重要讲话。芦淞分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安环部长等参加会议。


芦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茁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环境保护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矛盾问题依然存在,从警示片中看到,有企业的违法情形涉及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超标排放,甚至以逃避监管方式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三、凝聚强大合力,奋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同共进。处罚永远都不是目的,我们最终是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现双促进、双提升。因此,环境保护部门要紧盯目标导向,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