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 法律法规规章 | 责任人 | 备注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峰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罗夏风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张晓平 | ||
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综合协调股 | |||
2022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谁执法谁普法”
年度重点任务清单
项目指标 | 序号 | 重点普法任务 | 备注 |
共性指标 | 1 | 认真贯彻实施国、省、市、区“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公布本部门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
2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 1 次。 | ||
3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
4 |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 | ||
5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 2 次。 | ||
6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
7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 100%,应考人员参考率 100%,合格率 100%。 | ||
8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 1 次。 | ||
9 |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向区守法普法办公室报送不少于 3 个典型案例。 | ||
10 | 认真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和防溺水、违法建设等知识,为全区底线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 ||
个性指标 | 1 | 结合“6·5”环境日、“12·4”宪法活动日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少于 2 次。 | |
2 | 结合生态文明“六进”活动,宣传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不少于 2 次。 | ||
3 | 依托“河长制”、“绿色卫士”等,在开展活动时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