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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大力实施“三三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更新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来源:区委统战部作者:区委统战部 字体[ ]

  近年来,芦淞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民族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三工程”,不断推动新时期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三项机制强管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压实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月检查、季讲评、年考核”制度,督促民族工作末端落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民宗局每季度、街道每月与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召开民族工作会商会,实现民族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队伍培养机制,邀请20余名省市专家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授课辅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进党委班子、进党校、进基层。
  三项创新优服务。在各街道成立民宗站、在清真寺成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立专业协调组,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次,实现“三个零标准”。积极推进“两进、两建、两提升”工作,在中心广场、火车站和市场群推行少数民族经商进门店、进市场,建特色商店和特色商业街,实现经营档次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搭建各民族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全区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办理少数民族同胞就学就业服务146起,实现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精细化。
  三项活动浓氛围。深化“七进”活动,街道、社区设立了“乡愁记忆馆”和“雷锋号”志愿服务站,人武部打造了150余米文化宣传墙,学校举办了“民族团结·共同繁荣”体育节,市场群优化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主阵地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在主次干道和百余处LDE屏上宣传民族政策,在城市服务管理志愿者队伍中选树库尔班、买买提等少数民族优秀典型,在打造民族林等活动中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芦淞区被评为全国模范集体,区人武部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单位,5家单位、2名同志被评为省级示范单位(个人),45家单位被评为市、区示范单位,在全区营造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