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2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何花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森指〔2020〕2号
株洲市芦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的通知
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随着清明、五一节假期的临近,春耕、踏青、祭扫等活动逐渐频繁,户外农事、吸烟、祭祀等用火急剧增多,历来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确保我区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街道、镇、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对森林防灭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要充分利用移动宣传车、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介和通过设立宣传栏、增设宣传警示牌、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画)、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居家追思、“云祭扫”,实地祭扫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灭火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火源管控,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各单位要扎实落实省、市防火办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群防群治机制,组织动员机关干部、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护林员以及群众,加强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逻,及时查禁各种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尤其现在仍处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一定要派专人严看死守,采取“人盯人”的战术,杜绝火种进山,禁止上坟烧纸、野外吸烟、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用火行为。要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范,严格落实守护人员包片巡查制度,适时发布禁火令和防火通告,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
四、加强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清明、五一节期间,各级扑火物资器材要准备充足,扑火队伍要集结待命,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派扑火队伍现场驻防,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要坚持小火当作大火打和重兵扑救的理念,切实把火灾扑灭在初始状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火灾处置中,各级指挥员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灾扑灭后,要有足够力量和相关责任人负责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应急、林业等部门联勤值守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调度和值班抽查,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清明、五一节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在岗值班,2小时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和归口以及日报告制度,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4:00前向芦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值班电话:28580097),紧急情况随时上报。清明、五一节期间,凡因值班、带班人员责任不落实,迟报、漏报、瞒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附件:1. 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工作通讯录
2. 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2020年清明、五一节
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值班表
3. 《2020年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
4. 《湖南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株洲市芦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附件1
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工作通讯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单位 | 指挥长 | 分管领导 | 联络员(信息员) | 备注 |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
备注: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请于4月1日前将通讯录的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周梦柔,电话28580689,邮箱:lsqyjglj@sina.com。
附件2
2020年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值班表
日期 | 值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备注 |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
注:1. 请白关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于4月1日前将值班表报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周梦柔,电话:28580689,邮箱:lsqyjglj@sina.com;2.值班日期:4月1日至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