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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财政局召开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资金保障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落实好禁捕退捕专项工作,芦淞区财政局立足财政工作职能,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要求,积极做好禁捕退捕专项资金保障工作。

10月份由芦淞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和资金保障会议。

会议首先财政局总会计师王琼介绍,芦淞区退捕渔民125户,其中,专业渔民16户、兼业渔民97户、无证渔民12人。根据资金测算,内陆船舶证书补偿、合法渔网具回收补偿、合规退捕渔船评估值;过渡期生活补助、社保补偿等需要1300余万元。目前,我区禁捕退捕专项资金存在一定缺口。区财政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将退捕渔民生计和安置保障作为基本民生保障内容,按照政策及标准足额落实退捕资金。

同时,请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湖南省《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制定区本级《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享受渔民养老安置补贴名单并公示,解决退捕渔民的后顾之忧。

最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局长就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重复享受的问题做出答复,退捕渔民一律享受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偿,确保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