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2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3月16日,湖南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关心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活动,引导积极消费促进就业繁荣市场的通知》(湘工发【2020】9号),湖南省总工会给我会下拨了47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关于广泛开展关心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活动,引导积极消费促进就业繁荣市场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慰问消费券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芦淞区总工会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公示联系科室:芦淞区总工会2-14办公室
公示联系电话:28580907
株洲市芦淞区总工会
2020年3月24日
芦淞区总工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慰问消费卷补助资金分配方案